业绩平庸盲目决策违法行政将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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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48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季佳莹)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哈尔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依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实施问责制度有效形式。目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中。 据了解,《指导意见》指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主要是通过对工作推诿、
《指导意见》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严格按照问责提起、问责确立、问责调查、问责实施、问责复核等程序和步骤,规范有序地进行。凡属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审计、信访、法制部门及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提出的问责建议等,都可以启动问责制度。同时规定,责罚方式应视情节轻重,对问责对象采用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调整工作岗位、劝告其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及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方式追究责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