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徇私舞弊将吊销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执法不作为、不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执法中着装不规范……今后,若合肥市城管执法人员出现以上问题,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执法资格。昨日合肥出台办法“督察”城管。 制服要穿得“规范”
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城管局批准,不得擅自穿着城管执法服装,不允许佩戴相关标志,更不允许擅自执法。一旦发现这些行为,合肥市城管督察支队将进行督察纠察。 按照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在穿制服执勤或执行公务时,必须扣好风纪扣和衣扣,非工作需要或者无眼疾不许佩戴有色眼镜。例如挽袖、卷裤腿、内衣下摆外露等,都是不允许出现在执法队员身上的。 徇私舞弊将取消资格 城管执法人员如在执法业务考试中不合格,或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的,甚至在行政执法中出现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将按照相关规定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停止其行政执法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少殊 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