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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新规要求外资购房须实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12 重庆晚报

  外资进入房市将受到严格的政策监管,其中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必须实行实名制。日前,一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文件,已经由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会签属完毕上报国务院。

  据透露,该文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开发经营,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等三大领域,均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此外,按照六部委目前的设想,今后机构和非中
国居民购房,除了要求实名制,还需要有批准机构设立的证明、个人来中国工作或学习的时间等证明,才能去办理购买和登记手续。

  同时,外汇管理局也将会在结汇这个环节守住资金闸门,相关房产转让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合规性审核并确认按规定办理纳税等手续后,方允许购汇汇出。据第一财经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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