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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24 京华时报

  新闻

  唐山地震纪念墙刻名收费遭质疑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唐山“7·28”大地震已经过去30年。南湖公园地震纪念墙兴建之后,市民可以在上面刻上亲人的名字,每年的清明时节和“7·28”,刻名的逝
者亲人都来这里祭奠。然而,在纪念墙上刻名字是要收费的,这引发了一场公益和商业的争议。

  直评

  “市场鸡”下不出“公益蛋”

  一场大灾难过后,人们需要特定的载体来寄托哀思和表达纪念。但是,市场不会为公众纪念活动埋单,每一种商业投资都会有成本核算和盈利目标。

  唐山大地震已经过去30年。灾难的无情至今仍然让人们感到震撼和冰冷。为死难者的后人乃至所有公众提供一个公益性的纪念活动场所———在纪念日里,献花、默哀、举行烛光晚会等,从而让民间自发的群众性纪念活动趋向理性和文明,应当是政府的责任。要是财力实在有限,则可以通过政府引导、接受社会捐助等办法来保证其公益性。

  “市场鸡”下不出“公益蛋”。公众对刻名字收费不满,其实也是要求政府重视加大对此类公益事业的投入。

  摘编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7月17日文/陈一舟

  辨析

  纪念墙为何伤了公众心

  放眼世界,各式各样为死者兴建的“纪念墙”并不鲜见,而“民情、民意、民间”恰恰构成了那些纪念墙兴建过程的主色调———兴建的决策发源于民情,由民意推动,经民间广泛同意;兴建资金多来自社会捐助或公共投资,账目情况公之于众;兴建过程或由民间机构承担,或受公众严密监督控制。

  然而,唐山大地震纪念墙的项目发起、酝酿、筹备、开发都显得太过仓促。在我看来,之所以如此仓促,多半是因为纪念墙建设项目被当地政府归为抗震30周年献礼工程之一。只要能赶在“抗震30周年”前完工,如何开发、谁来开发、营利还是公益都不重要。至于公众能否接受,则完全被忽略掉了。而当这个项目以一种摒弃民情民意的模式付诸开发之后,其公益性也就荡然无存了。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7月17日文/羽翔

  求是

  渴望一座纪念碑刻下24万个姓名

  我不能附和那些认为此举乃商业行为所以无可厚非的说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24万死难者的名字都已经成为一种公共资源,因此天然地排斥商家拿死者牟利的行为。我们需要追问的在于,政府凭什么容忍商家对这种苦难资源的营利性“开发”使用,何况商家所使用的是“地震纪念墙”这样一个公共特质明显的名称。

  但是如果放弃某种现实的追问,我们似乎都意识到的一点是,在唐山大地震30年之时,当商家敏锐地捕捉到死者名字这一“商机”之际,是不是意味着,在我们的内心,都渴望着这样一座纪念碑,来刻下那24万不应被遗忘的姓名?当然,唐山建立了遇难者纪念碑,但上面找不到每一个死难者的姓名。

  姓名之后有着鲜活的生命,更有着真切的哀痛与寄思。这些真实的姓名不应随着时间流逝而湮灭。一位叫党育新的地震孤儿认为建立纪念墙是一件好事,但她同时觉得,“不如政府出面来做”。这种寄望于政府的说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的。

  我们不能因为死难者的家属没钱,而让他们失去将名字刻上“地震纪念墙”的权利。这是一项权利。但是,能够让所有人都享受到这项权利的,只有政府的行动。这就需要我们更好地去珍惜这样一种地震资源,以表达我们对于每一个生命的尊重。

  摘编自《燕赵都市报》7月17日文/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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