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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地铁站摔伤告地铁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从外地来京的陈老太第一次坐地铁,下车时摔倒致骨折,老人起诉地铁公司索赔7.4万多元。昨天,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陈老太的儿子称,是地铁车门夹击老人腿导致摔倒,不过地铁公司不认可该说法。

  老人的儿子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的母亲随亲戚到北京旅游,乘坐地铁后下车时,刚迈下一条腿,突然车门开始关闭,老人摔倒在车门外,车门闪了两下又开了。老人
摔倒后骨折。

  地铁公司认为,车辆状况良好,有人员巡查,有广播和语言提示,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老人摔倒是突发事件,已超出地铁公司控制范围。同时,地铁公司提出,老人在地铁内发生摔伤事故确实存在,但不能证明老人摔倒是因被地铁门夹击所致。虽然事发后地铁公司支付了2.5万元,但这是地铁公司想和解的一种姿态,不能证明地铁有责任。而陈老太一方提交的证据中,无法证明老人是被车门夹击。陈先生当庭要求地铁公司出示当天的录像。地铁公司代理人表示没有录像,他说地铁内的监控录像都是实时录像,并不录制。

  该案昨天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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