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 法院原副院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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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3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周立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涉嫌受贿130余万元,池州市检察院日前对其提起公诉。 在王建民被公诉前,阜阳市中院原院长张自民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张自民的前任、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家义因涉嫌受贿近百万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另一名原副院长朱亚及多名庭长、法官也因司法腐败被查处。
王建民曾任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中院副院长等职。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5年6月,王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涉讼人帮忙、法院干警升迁、办公楼建设等过程中,受贿132.59万元人民币及少量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