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市地方教育附加均征收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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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庄云锋)省教育督导团于今年4月3日至16日对全省17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今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教育厅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报告显示,全省17市地方教育附加均征收不足,全省征收率为63.19%,共欠征地方教育附加3.26亿元。 该报告指出,截至2005年12月,全省还有8个县(市、区)教师工资执行多个标准,6
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偏低,且大部分市呈下降趋势,其中10个市的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已低于财政总支出的20%;部分县(市、区)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偏低,多数县(市、区)未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在所抽查的33个县(市、区)及其66个乡镇中,抽查其2个乡镇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都达不到省最低标准的县有15个、乡镇共有27个,分别占45.5%和40.9%;其中2个乡镇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均为0的县有5个、乡镇共有18个,分别占15.2%和27.3%。部分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偏低,对中央、省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没有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欠征、欠拨和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问题比较普遍。17市中征收不足的有5个市。2005年全省城市教育费附加拨付到位率为84.95%;拨付到位率低于90%的有11个市。全省2004年应结转2005年使用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有1.55亿元欠拨;2005年当年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有1692万元欠拨。2004年结转与2005年当年征收合计,全省共有3.9亿元资金结转下年,即没有在当年拨付到位。城市教育费附加不按规定使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用于基础教育以外的基本建设、发放教师工资、支付征收手续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