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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通缉”湖北两种假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0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龚予罗薛梅)昨日,市药监局接到湖北省药监局通知称,凡标示为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胎丸”(水蜜丸)和规格为9克的“参桂鹿茸丸”(大蜜丸)是假药,因为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取得“鹿胎丸”(水蜜丸)这一品种的生产批文,也没有生产过规格为9克的“参桂鹿茸丸”(大蜜丸)。市药监局提醒市民,如发现以上两种假药可拨68810509举报。

  同时,市药监局还通报,北京药检所在最近一批进口药口法定检验中,发现产自德国,批号为05H11/5LG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盘得高)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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