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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政务内容要全程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后,近日,《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获原则通过。

  《规定》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要求,涉及职能、决策、法律文件、许可和服务共5大
类的23项政务内容,将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这23项政务内容具体包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提供水、电、气、燃油以及通信、公交、运输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等内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是政务公开的主要方面。

  公开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网站、监督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作为申请对象的机关或组织,尽可能当场提供或答复;不能当场提供或答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赵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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