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项政务内容要全程公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后,近日,《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获原则通过。 《规定》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要求,涉及职能、决策、法律文件、许可和服务共5大
公开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网站、监督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作为申请对象的机关或组织,尽可能当场提供或答复;不能当场提供或答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赵素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