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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进步提高老百姓安全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罗书平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这对推动中国法制进程有何意义,对普通老百姓意味着什么……昨日,记者专访了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
员罗书平。

  开庭审理与你息息相关

  成都商报:老百姓会说,我不杀人不放火,又不违法犯罪,死刑案二审是否开庭审理与我没有关系,是这样的吗?

  罗书平: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个人能够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违法犯罪,但不能保证一辈子不被人侵犯权利。已公诸媒体并平反纠正的湖北佘祥林案、云南杜培武案件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实践证明,对于任何一个诉讼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如果没有严格的司法程序予以保障,没有真正将法律规定的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以及对死刑案件独有的死刑复核程序等诉讼程序和制度落到实处,其结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只有通过严格的诉讼程序,法官才能准确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裁判。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法律规定严格的诉讼程序和制度,对于每个普通老百姓都息息相关。

  四川死刑案件出现过改判

  成都商报:二审不开庭审理有何弊端?

  罗书平:首先,会造成国家法律设立的诉讼程序和制度形同虚设。我国刑事法律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如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辩护制度、证人出庭作证、两审终审制度等,而这些诉讼程序和制度的核心在于公开审判。对二审案件,如果不开庭审理,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在二审判决宣告前根本就不知道谁在审理自己的案子,合议庭成员是谁,无法决定是否申请回避。其结果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也使判决的合法公正性留下了隐患。

  分析近年来的一些重大冤错案件,存在以下共同特点:被告人基本上都提出上诉了,而且上诉的内容都涉及事实和证据问题,二审都没有开庭审理等。

  成都商报:四川法院以前审理死刑二审案件的情况如何?改判率多大?有没有一审判处死刑二审宣告无罪的?

  罗书平:总的来看,四川法院对死刑案件质量把关是非常严格的,改判的情况也有,但比例不大,而且这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是非常正常的现象。需要强调的是,二审改判率高和宣告无罪其实并不是坏事,只能说明把关更严格了。

  法制进步提高老百姓安全感

  成都商报:现在一直强调的是死刑案件质量,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罗书平:对一般刑事二审案件也应当开庭审理,对此,法律早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对一般刑事二审案件也应当逐步实现全面开庭。目前,这项工作在我省的中级法院开展得较好,有的开庭率达到一半以上,泸州中院近年来都做到了全部开庭审理。

  成都商报: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院、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一般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三管齐下”,这对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有何意义?

  罗书平:这是一个信号,说明国家、法律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有法律作为保障,老百姓会越来有越安全感。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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