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 严重违规被撤销登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6:10 光明网 | |||||||||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白英今天从民政部获悉:经查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在1999年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中,有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行为,民政部近日依法撤销其登记。 2004年8月,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旅游局向民政部发了《关于建议撤销“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登记的函》。函称:发现“中国之友”在1999年9月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中,临时借款230万元应付登记,后又将资金抽走,有“弄虚作假、骗
2004年12月8日,民政部对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结果显示,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且违法状态始终处于连续状态,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管理的通知》(银发[1995]97号),《关于清理整顿基金会的通知》(银发[1997]204号)中有关注册基金和活动基金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民政部有关同志介绍,该基金会还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私设银行账户、公益活动缺失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一系列问题,早已无法正常发挥基金会的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