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招标确定专门公司统一管理人力三轮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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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三轮车在方便市民的同时给海口的交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本报记者 古月 本报海口7月17日讯 (记者谢向荣)海口人力三轮车将于9月1日“开禁”。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海口市政府日前确定了人力三轮车营运管理的基本原则,目前正
据有关人士透露,人力三轮车行业将由海口市即将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招标,确定营运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办理营运手续、统一购买车辆,并按照市场模式招收从业人员。海口市行政执法部门将对从事人力三轮车运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管理公司根据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承担违法责任后,对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对内通过企业管理制度予以追偿。而今后市民如乘坐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意外,不用担心车主一跑了之或者无力赔偿。 这些车子将统一车型、统一颜色,从业人员统一着上岗标志服。目前,海口市有关部门正在根据《海口市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人力三轮车营运区域还未最后确定。 据悉,通过招标成立的人力三轮车管理公司,对外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保障责任以及其他责任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由管理公司先行承担。而从业人员违反入市行驶的规定后,其违法后果由公司承担。 据了解,承担保障责任主要指管理公司需为公司营运的车辆投保。同时,管理公司还将承担对内的7项管理责任,其中包括提供统一车辆,办理营运收费,规范管理从业人员,统一服装、编号,建立责任追究制约制度,取消从业资格机制等7个方面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