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户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免收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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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01 国际在线 | |||||||||||
“免收杂费标准”一览表 东莞户籍中小学生9月起免收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学期节省185~375元,少收1.46亿元经费由市镇财政承担 今年秋季开学时,东莞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不需再缴纳杂费,每学期可为学生最多节省375元开支,这是记者最近从市教育部门得到的消息。据悉,随着《东莞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从今年秋季开始,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将免收杂费,初中生和小学生每学期分别只需交纳160元和100元课本资料费。 免收标准185~375元 据了解,为确保东莞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开展,东莞财政局会同教育局联合发布了《东莞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确定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为东莞户籍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而试点阶段跨县(市、区)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不列入免费对象。 据了解,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的标准根据学校等级不同而略有区别,最多一学期有望为学生节省杂费375元,最少的一学期也有185元。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普通小学生每学期需缴交的课本资料费100元,初中生160元,而本市户籍借读生课本资料费标准为每学期620至785元之间。 市财政分担1.46亿元 据了解,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每年少收的教育经费约为1.46亿元,全部由市镇财政共同分担,列入市镇财政预算安排。目前,该方案已下发到各镇街财政分局、宣传科教办,市直属学校,进入预备实施阶段。 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后,各学校依据免费教育的对象及免费标准,计算出需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总额,并将所需补充经费编列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内,报所在镇区宣传科教办、财政分局审核,由宣传科教办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再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编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并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批后执行。2006年镇区需承担部分经费,由镇区财政予以追加。 据悉,东莞市财政将少收杂费的补充经费下达至镇区财政分局和市直属学校,并按月或季度将补充经费划拨给镇区财政分局和市直属学校,镇区财政分局再将经费下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另外,对于低保家庭高中阶段的在读子女,将继续实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高中阶段学费申请减免办法。(记者 周桂平 见习记者 刘京名) 来源: 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