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设科技突出贡献奖 每名可奖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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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20 扬子晚报 | |||||||||
本报泰州17日电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泰州市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该市将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设立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对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据了解,泰州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名,当年无合适人选可空缺,每名奖励50万元,其中15万元奖励个人,35万元用于资助获奖者主持的科研创新活动。获奖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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