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30多万元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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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合肥7月17日电(记者周立民)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涉嫌受贿130余万元,池州市检察院日前对其提起公诉。 在王建民被公诉前,阜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张自民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张自民的前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刘家义因涉嫌受贿近百万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另一名副院长朱亚及多名庭长、法官也因司法腐败被查处。
王建民曾任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等职。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5年6月,王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涉讼人帮忙、法院干警升迁、办公楼建设等过程中,受贿钱物132.59万元人民币及少量美元。 周立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