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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地下空间引关注 "地下南京"开发亟待立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4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本报近日曾连续报道南京某小区居民私挖地下储藏室的新闻,及某单位首次拍卖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消息,引起人们对地下空间开发的兴趣,更是引起城建专家、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与思考。昨天,南京解放军理工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王玉北教授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南京地下空间开发的加大,此类现象还会增多,立法保护“地下南京”开发势在必行!

  据介绍,南京的地下空间开发,最早要追溯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量的人防工程构成“地下南京”一道景观,其管理也一直局限于“军事化”特色。伴随着城市化的脚步,“地下南京”开发不断加快,目前整体开发水平处于全国中等偏上,特别是地铁的发展,更进一步拉动了“南京地下城”的整体发展。如何依法保障“地下南京”合理开发,已是一道崭新课题。

  王教授认为,“地下南京”的发展正带来诸多法律上的思考。如本报报道的居民私挖储藏室的新闻,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南京地下城市开发法律上的空缺而带来的一种必然现象;又如南京城市地下开发工程之间缺乏连通,比方地铁一号线与二号线之间、很多的地下商场之间等,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促进各工程的连通。还往往有一些地下工程产权也不是很明确,也需要立法来解决;同时,地下开发少不了政府的支持,因而政府立法对于地下空间开发也很重要等等。通过立法,一方面可以鼓励和保障地下空间的开发,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各种开发地下空间的行为。目前,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已出台相关法规。依法保障“地下南京”开发势在必行。

  王教授尤其指出,立法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减少地下工程建设的成本尤为重要。他建议,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南京为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应当同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等基本国策相联系,应当考虑到地下空间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需要;照顾当前和兼顾长远相结合;实行直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坚持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体现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另据透露,《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规定》,已被正式列入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会同省建设厅等单位作立法前期调研,这对于“地下南京”开发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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