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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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0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区域经济核算,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全面在地统计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全市各单位在本月底前,主动到其所在地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部门衔接并建立统计报表关系(特别是原市统计局负责管理的中央、省及市属各单位)。
望各单位自觉按本通告及统计法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告。 沈阳市统计局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