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救灾车辆优先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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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2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樊亮 通讯员 王跃刚 边境) 省交通厅日前对系统内防汛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做好运力储备应急预案,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要优先安排通行,汛期道路发生毁阻时应及时进行抢修,保证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省交通厅明确提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因养护不当和未采取必要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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