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加强汛期环境监管 重点排污企业实行限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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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0:19 中国环境报 | |||||||||
卢向荣主雪梅 本报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地处里下河地区,这里地势低洼、湖荡纵横交错。自6月28日连降暴雨以来,宝应县受灾严重,环境安全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为确保汛期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县环保局加大力度,对境内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严密检查,并采取了一系列应急防护措施。
主要做法有:督促企业加强领导,防范汛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对原辅材料、产品存放场所进行检查,防止进水以及进水后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对5家重点水污染排放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对重点河段、水域实施汛期应急环境监测。至7月7日,由于各项工作做得到位,全县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目前,县环保局仍在集中力量,继续加强汛期环境监管,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