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时时带头处处示范堪称“好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0:3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婷)7月17日,一位89岁老人致信本报,为“文明出行好市民”评选标准提出自己的建议。几日来,还有不少市民通过短信和热线电话,提出他们心目中“文明出行好市民”的标准。

  89岁的郎业勤老人在信中说,自从本报报道“文明出行”活动以来,每篇报道他都仔细阅读,看着市民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他心里也非常高兴。他认为“文明出行好市民”
首先应该对沈阳有着深厚的感情,关心沈阳的发展。同时要一贯主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并能够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在单位、学校和社会上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要经常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真正地关心市民文明出行。

  此外,还有很多市民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对“文明出行好市民”标准的建议。手机尾号为4305的读者认为,曾经被曝光或处罚过的市民可以参加到评选中来,通过教育达到了好市民的标准,这对广大市民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

  尾号为9304的读者认为,“好”体现在优秀上,并不是不闯红灯就是优秀,而是要将走斑马线、按章出行等做到标准化。

  市民崔先生认为,文明出行好市民不单指行人,机动车也应该在评选范围内。

  市民章先生认为,对于文明出行好市民的评选征集也应该开展评选活动,最后对被采纳的给予奖励,因为他觉得这同时也对市民文明出行有教育意义。

  什么样的市民,才能称得上是“文明出行好市民”?这个评选标准还得由市民来定。您认为参选“文明出行好市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对此次评选您还有哪些建议?欢迎您就“文明出行好市民”的评选标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沈阳人将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评选出行最文明的好市民榜样。参与方式:

  热线电话:22690575;

  手机短信:小灵通用户编辑“A+内容”发送到17799701;移动用户编辑“A+内容”发送到07799701;

  来信请寄: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B302信箱沈阳晚报时政部收(110014)。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