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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高招全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0: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随着高招一本录取工作开始,高考录取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为使考生、家长了解高招政策及流程,记者专程采访了省招办———

  记者探秘

  随着高招一本录取工作的开始,高考录取进入最受关注的实质性阶段,许多考生及
家长在高度关注和过度紧张之下难免出现患得患失情绪,为使考生及家长放心、安心,记者专程采访省招办有关负责人,就高考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情况及招生录取操作过程进行公开说明,让家长考生明明白白读懂高招政策及流程,安心等待公平公正的录取结果。

  录取原则及进度

  关键词学校负责招办监督24小时•6小时•4小时

  高招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档案调至招生院校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院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招生院校必须按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证录取进度,结清档案的时间为:第一志愿必须在24小时以内,第二志愿必须在6小时以内,调剂志愿必须在4小时以内。未经教育部批准,招生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学业,且高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不得拒绝录取。

  录取制度及流程

  关键词调档退档省招办核准

  高招实行录取核准制度。招生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招办核准,并加盖“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专用章”,方为有效。招生院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必须以省招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单为准,录取通知书必须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交。

  录取现场设立会务、秘书、计划、录检、信息、纪检等工作小组,在省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录取工作任务。各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后,先由招生院校向录检组的联络员书面(传真)提出调档数量或调档比例(未提出比例的招生院校,默认为120%)。如招生院校要求调整计划,须及时将申请报送计划组,经省招办领导批准后,由计划组负责调整计划,同时通知招生院校和录检组、信息组。信息组根据院校提出的调档数量或比例,向各招生院校上载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报考志愿、诚信记录等信息。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服务器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完成下载后开始审阅,对拟录取的考生输入拟录专业和录取方式(预录取或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或写实的退档理由。录检组对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对退档理由不充分的,不准许其退档。

  第一志愿充足的院校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院校,投放第二志愿时仍采取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的办法,补足缺额为准。

  如果有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则在“服从分配”的考生档案中补充投档。“服从分配”档案调配一般在每个批次录取的后期进行,依然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投档,具体办法是将所有尚有缺额的院校排队,然后将所有服从分配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校缺额数发给院校,由院校审查录取。

  院校拟录取的全部考生确定后,录检组进行全面核查,同意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由计划组打印,计划组同时核实计划执行情况。录检组的检查员负责对打印出的录取新生名单再次核准并签字确认,交省招办领导最终核准,然后加盖省招办录取新生专用章并邮寄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录取纪检

  关键词举报电话68899830

  录取现场设立纪检组,负责录取的全程纪律监督。高考录取会现场设有信访接待室,如果有重大问题需要举报,可拨打录取会现场纪检组电话:029-68899830。

  省招办要求各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后,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审阅任务,对超过规定时间未退的考生档案,省招办将按已被录取处理。

  省招办工作人员要确保录取网络系统安全。对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的电子档案材料,不得在录取中有意不按规定时间投档、退档和延误录取时间。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录取会现场,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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