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首推政府立法协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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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2:17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据人民日报报道,我国首个区域性立法协作框架已建立。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日前签署,一个体现地域特色,旨在实现政府法制资源共享的省际间立法协作机制正式运行。“当然,我们是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创新立法方式,决不是搞法律的‘独立王国’”,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志敏说。 据林志敏介绍,以往东三省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之间“通气很少”,各地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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