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象牙当作"土特产"带回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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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2:23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於武进 殷琮 晚报讯 随着暑期的到来,上海口岸进出境旅客明显增多,海关提醒广大旅客:莫把象牙当作“土特产”带回国内。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迅速发展,国际航线不断增加,上海至西亚的航线相继开通,旅客可从非洲至迪拜、多哈中转到上海,该线成为象牙走私的重要通道。
根据我国《刑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下的,属于“情节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