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过期"不准再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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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3: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转为经营性收费,却变更许可证上收费项目,进行乱收费;有的明明标准降低了,却仍按照以往标准收取费用;有的许可证过期了,却仍然在收费……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合肥市正在对去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年审。 提醒注意: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均列为此次收费年审的对象。市行政事业性
(王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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