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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新娘 不能一“遣”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3:40 法制晚报

  缅甸新娘 不能一“遣”了之

  从今年4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清理“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打工)外国人的专项整治行动。据法晚报道,河南省新蔡县的6名缅甸新娘近日在当地公安人员的组织下被遣返回国。

  按照法律,这些缅甸新娘属于“三非”人员,她们与我国公民缔结的“婚姻关系”是非法的,不受我国法律保护,我国公安机关依法将她们遣返回国是正常的执法。但是,通观缅甸新娘产生的原因和遣返之后可能引发的后果,却不能不说,对这些缅甸新娘似乎不能一“遣”了之。

  贫穷是产生缅甸新娘现象的原因。一方面,缅甸新娘的家乡经济不发达,所以希望嫁过来以后能过上好日子。另一方面,贫穷也是一些河南人不得不迎娶缅甸新娘的原因。据报道,家里有缅甸儿媳的张大爷对记者说:“娶个当地媳妇要花两三万,找一个缅甸媳妇算起来也就一万多。”一边愿嫁,一边愿娶,于法不容,却在情理之中。

  因为以上原因,当地村民对警方的执法行动表示不理解,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在他们看来,缅甸新娘的到来解决了很多当地人的婚姻问题,使得一些男性村民不至于打光棍。况且不少缅甸新娘过来后对现在的生活也非常满意,跟丈夫公婆相处融洽,看起来社会 危害性也不是很明显,怎么能够说遣返就遣返呢?

  当地村民的疑惑一点也不值得奇怪,而且还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遣返缅甸新娘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一些娶了缅甸新娘的当地男人又将过上“光棍”生活,并有可能永远找不到老婆。如果说按照国家法律,遣返这些缅甸新娘势在必行,那么笔者建议能够对相关人士提供后续服务,比如主动给娶了缅甸新娘的当地男人提供帮助,帮助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尽快补办各种手续,并减免部分手续费,让他们以合法的方式迎娶自己被遣返的缅甸新娘。再比如,相关部门能否正面介入,组织本地公民以合法的方式到缅甸相亲?如 此一来,岂不善莫大焉?许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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