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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俩老总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3: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范静)两名拥有硕士学历的广东证券高管涉嫌挪用资金近200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春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饶金良及副总经理朱捷因挪用资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被责令共同退赔人民币1800余万元,发还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间,饶金良、朱捷在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春桥路证券营业部正
、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中轻三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广证公司长春桥营业部设立的账户非法并入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使用中轻三联公司账户内2000万元资金购买的19万多张国债进行国债回购,并将回购资金1800余万元供东方泰诚公司提走使用,至今未还。

  针对庭上饶金良、朱捷提出的其二人系营业部的领导,所做决定系二人讨论为公司利益所做的决定,是单位行为的辩解意见,法院认为,两人明知不能向客户提供保底利率,但为了能够为涉案人员提供资金,仍以提供保底利率为诱饵,引诱中轻三联公司将资金存入其营业部,由其进行经营管理。其二人在取得该笔资金的管理权后,违反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客户的账户进行非法并户操作,使中轻三联公司的国债可被东方泰诚公司任意使用并进行国债回购,并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或担保的情况下,批准回购资金被东方泰诚公司提走使用,其行为无任何正常的单位行为性质,而系个人实施的挪用行为。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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