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地震后赈灾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4:31 新浪科技 | |||||||||
1920年发生古今中外罕见的海原(当时属甘肃所辖)大震以后,官方并未直接组织救灾活动,但民间组织的募捐 救灾活动遍及全国。 当时,旅京、沪各地的甘肃籍人士纷纷倡捐救灾。在这种情况下,省署方成立"筹赈公所",以省垣纸币推行于各灾 区,诸多滞凝。而掌甘政者恰奉新旧代更,致使救灾工作颇为不力。
北京的王少鲁"陇右公赈会"、柴东生"震灾救济会"、李浚潭"赈款经理处",上海的"甘人公立之救济会公赈会 震灾奖卷局",日本的"同乡会"等民间自发募捐组织即电函甘肃省长陈訚交推荐刘尔炘主持赈务。随后,刘便以绅士名在兰 州建立"震灾筹赈处"专司救灾之事,并邀王竹民、李兴伯相助,撤销原设在兰州的"筹赈公所",其赈务统归该处管理。 到1923年4月为止,"震灾筹赈处"共收到国内外捐银30余万两,但真正用于海原地震救灾的兰平现银还不到 捐款总额之一半,而其余多半则用于次年甘肃雹灾县及创设"丰黎社仓"等活动。 (陈英方取自中国地震报,199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