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常住人口参加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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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5:54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 本报讯 常住户口在石狮的农业及非农业人口,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石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晋江2006~2007年度“新农合”,时间从今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参合人员需缴费13元/人,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限额,则由去年的12个月5万元,改为今年的16个月6万元。 年度缴费13元/人 石狮市政府下发的《石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规定,“新农合”基金按年计收,并按整户参合的原则一次缴清,实行一户一人一号就诊制度。筹资标准为55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0元/人·年,镇财政补助5元/人·年,市财政补助40元/人·年。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填“三无”人员(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残疾人、计生“三户”(独生子女户、二女户、自愿不再生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负责。 由于2006~2007年度的“新农合”期限为16个月,所以筹资标准为73.33元,其中个人需缴费13元,镇财政补贴7元。据了解,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人员外,石狮现有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共计28.6万人。 定点11家医疗机构 原则上,不以营利为目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提供住院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可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被石狮市卫生局确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如下: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石狮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鸿山镇卫生院、祥芝镇卫生院、蚶江镇卫生院、锦尚镇卫生院、鹏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石狮市医院、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子英医院、赛特医院。 年度累计可补6万 据了解,此次“新农合”补偿,只限于参合人在参合期间内,因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计划内生育住院,实行定额补助,正常分娩住院每次补助300元;剖宫产住院每次补助500元。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实行分级计算、累进补偿,参合年度内累计补偿限额,由去年的5万元改为6万元。 补偿给付款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实行现场给付;5000元以上的,于材料收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