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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索赔告三方 一家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11 西部商报

  

乘客索赔告三方一家担责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魏娟 为您报道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将车辆运输单位和肇事车主、司机同时告上了法庭。而法庭在审理后,仅仅追究了车辆运输单位一方的民事责任。

  父女二人回家途中被撞伤

  去年4月19日,黄某和女儿从兰州乘坐红古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红古区运输公司)的小客车赶往红古区海石湾家中时,在兰州市西固区达家台高架桥下,客车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翻,导致父女二人受伤。后经法医鉴定,黄某女儿为左锁骨骨折致左肩关节活动受限为六级伤残,肋骨骨折为五级伤残。

  协商无果 父女状告责任人

  出院后,父女二人将红古区运输公司、肇事车辆车主王某及肇事司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

  运输公司不愿担责

  对此,红古区运输公司认为,原告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应由肇事三轮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挂靠在其名下的小客车负次要责任。另外,肇事小客车的实际车主是王某,车辆只是挂靠在红古区运输公司名下。据此,红古区运输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红古区运输公司负全责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红古区运输公司赔偿两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近3万元,并驳回原告对车主王某和司机的诉讼请求。

  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甘肃致中律师事务所的张彤律师。

  记者:本案中,红古区运输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二原告乘坐的是被告红古区运输公司的客运车辆,因此二者间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红古区运输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记者:本案中,肇事车车主和司机为何不承担责任?

  律师:本案中,原告作为受害人,既可以有权选择违约之诉,也可以选择侵权之诉。而原告主张的是违约之诉,该客运合同是原告与红古区运输公司之间建立的。因此被告红古区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根据本案案情,在主张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上有何种区别,二者之间在赔偿数额上有无差别?

  律师:根据《合同法》规定,民事责任的竟合,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请求权。即便是最终选择的请求权不能提供充分的救济,受害人也不能选择行使另一个请求权。

  本案中,两种民事责任在被告主体上有区别,侵权之诉的被告主体是包括肇事车主、司机,三轮车肇事司机在内的所有当事人;而违约之诉的被告主体为合同的相对方。另外,违约之诉基于合同关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来说,选择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的,二者在赔偿数额上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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