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须公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24 哈尔滨日报 | |||||||||
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哈报网讯(佟彤 记者 薛秀颖)为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日前,市发改委制定印发了《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并于7月4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今后由市发改委审批或经市发改委审核上报国家、省审批的以下四
涉及规划、土地、环保、交通等方面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同时送交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进行相关管理工作时参考。按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建议书中须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评估时,须对主要意见和建议作出评议;市发改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须将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