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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须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24 哈尔滨日报

  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哈报网讯(佟彤 记者 薛秀颖)为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日前,市发改委制定印发了《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并于7月4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今后由市发改委审批或经市发改委审核上报国家、省审批的以下四
类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须进行公示:一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三是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四是政府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公益性项目。这些项目在审批决策前,都要先通过市发改委网站(http://jhw.harbin.gov.cn)公示7天,同时在网站上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的主要内容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建设实施方式、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涉及规划、土地、环保、交通等方面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同时送交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进行相关管理工作时参考。按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建议书中须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评估时,须对主要意见和建议作出评议;市发改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须将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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