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引起停电损失10多万 肇事者赔付额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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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7月15日合肥亳州路、安庆路一带发生燃放烟花引起2000多户居民停电。合肥供电公司相关人员昨天表示,虽然造成损失约10多万,但肇事者只需赔偿很小一部分。 合肥供电公司保卫部主任张战建说,根据《电力法》规定,由于事故、过失造成电力设施损害的,将依法赔偿。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支持停电造成间接经济损失的索赔,即肇事方只需赔偿修复电力设施所耗的材料费、施工费用、人工费,而数额往往更大的对供电企
张战建介绍,上半年仅汽车肇事对合肥电力造成破坏的事件就有四五起;城市主网线路下存在违章建筑的有30处;2处大面积树木形成树障,危及电力安全。“这些都应引起社会重视,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刻不容缓。”(汪爱萍 江玲 潘艳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