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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发动路口单位“承包”门前交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37 东方早报

  昨日,上海市文明办主任朱匡宇表示,上海拟发动交通路口周边单位“承包”整个路口或路口某个角落的交通文明,并请各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派志愿者“守护”该处的行路文明。

  在昨天的交通文明志愿者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朱匡宇称各单位是交通文明的“第四股力量”,并将“路口承包”列为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项
目之一。

  单位成为“第四股力量”

   市文明办解释,上海自开展交通文明集中整治以来,每个测评路口都设有交警、协管员、志愿者。本月公布的最近一次文明测评结果显示,本市60个主要交通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管理守法率和自觉守法率均有所上升,全部路口测评结果全部优良。

  朱匡宇说,目前上海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遵守交通文明的环境和氛围,现在的关键是在于大家遵守交通文明的规范性能否得到长期坚持。所以,将路口周边单位的志愿者融入到交通文明志愿者的队伍,使他们成为交通文明建设的“第四股力量”,有利于促成一种社会合力,以达到“造氛围、除陋习、抓监管、重建设”的效果。

  “承包”效果进文明评比

   将路口周边单位的志愿者引入路口交通文明建设,最大益处是即使“文明在脚下”行路文明集中整治活动结束,路口每个工作日也有志愿者“守护”,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市文明办透露,是否“承包”路口文明将成为今年文明单位评比的项目之一。

  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副处长丁小硕告诉记者,路口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既可以“承包”整个路口,也可以“承包”东、西、南、北四个角的某个角落。一经承包,该单位就必须保证在每个工作日的固定时间,安排固定的志愿者在固定的岗位执行劝阻行人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的服务内容。“当然,在单位‘承包’路口的同时,我们不赞成占用员工太多时间,一般以每个月每名职工贡献1小时为宜。”

  与此同时,丁小硕还解释到,在2005版文明单位测评标准中,参评单位的志愿者服务成为必须达标的项目之一。“志愿者服务是一个单位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丁小硕告诉记者,市文明办将不定期对“承包”的路口进行抽查,以检查路口“承包”的效果以及志愿者服务是否规范等内容,而是否“承包”路口文明,以及“承包”后的效果将成为今年文明单位测评项目之一。

早报记者 邹娟 实习生 陈赟 王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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