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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车“惹”来5张外地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实习生 吴 臻

  本报讯 “从2005年9月份开始,我们公司的这部车最远也没出过福州八县,这么多的外地违章绝对不是我们‘惹’出来的!”昨日,梁小姐来到本报,向我们出示了她公司收
到的5张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其中有3张来自广东,有2张分别来自高速交警莆田大队和泉州大队。

  梁小姐告诉记者,去年9月27日,他们公司突然接到了广东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汾高速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称他们公司的闽A05036的黑色尼桑车9月17日上午11时41分在高速公路超速违章了,要他们15天之内前往处理。“我们的车从来没有去过广东啊!”更让梁小姐感到惊讶的是,这部套牌车竟然跟他们公司的车“一模一样”:同样型号的黑色尼桑!

  今年4月初,她公司又接到高速交警泉州大队的“处罚通知”,称闽A05036外籍汽车在今年3月20日早晨7时17分,在同三线A道387公里处超速违章。后来,梁小姐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当天他们公司这部车的出车记录,上面清清楚楚记着:当天上午11时出车,凌晨7时17分,车还在公司车库里。

  “我先是到辖区交巡警大队报案,他们说要找辖区派出所,但派出所又说不是刑事案件,他们也不能立案,说要找交巡警支队,后来,交巡警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又说要找车管所或者仓山公安分局,后来又被告知要找交巡警支队……”梁小姐称,直到今天,她手上收到的5张罚单还没有一张能够处理清楚,她不知道这样的违章记录究竟要怎么才能消除。梁小姐说,要是“套牌车”哪一天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她们岂不是要背更大的“黑锅”,到时候又有谁能帮她们证明是无辜的。

  我省高速交警一位负责人表示,梁小姐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以公司的名义写一个证明分别寄给几个办案单位,说明这部车从未出过福州,而是被人套牌违章留下的记录。该公司还可以请求几个办案单位协助他们“寻查”这部套牌车。

  交警部门提醒,发现车辆被套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报案时,被套牌当事人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原车前后不同角度清晰照片,并且提供套牌嫌疑车辆资料,比如收到的套牌车的交通违法通知单(包括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车身颜色),公安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资料后,如确认系被套牌,一方面会将被套牌车辆违法记录消除,另一方面也会将套牌车列入长期监控的“黑名单”中。

  昨日,福州市一位专门处理交通违章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交警认定车主是否违章一般也是靠摄像记录作为证据。如果套牌车不是同一种车型还好处理一些,要是车牌、车型都“一样”的话,那么就很难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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