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文和教科书不得使用网络语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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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49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宁电 “MM”代表“美丽的女孩”、“酱紫”意为“这样子”……时下,这些网络语言给人们的正常交往设置了一些障碍。广西省近日出台地方法规,禁止在公文和教科书中使用网络语言。 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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