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控“交强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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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58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已实施半月余,目前总体进展顺利,实现了平稳起步。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8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下半年,保监会要继续抓好交强险工作,加强对交强险业务的监管,着力检查交强险有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这项制度长期顺利运行。
郭左践指出,监管机关对交强险重点监管三个环节:一是费率。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各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费;二是代理手续费。手续费比例每单业务不得高于4%;三是理赔。要严格规范交强险理赔服务,努力杜绝惜赔、拖赔现象和各种理赔漏洞。 “对严重违规的公司,要取消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要抓住典型,并向社会公布。”郭左践说,“要以交强险制度实施为契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坚持规范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周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