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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补办期延至9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市工商局昨天发出补检公告,对未年检企业作出提醒。

  公告中称,至9月17日,尚未申报2005年度年检的企业须到所在地工商分局补办年检手续,否则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并锁入企业信用信息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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