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打邻居被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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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5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小狗打架时,狗主人张某的护狗行为引起另一狗主人祝某的不满,祝某出手将对方打成重伤。昨天,祝某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3月5日早上9点多,祝某的小狗和张某的小狗在梨园镇东小马村打起架来。张某见状,顺手抄起扫帚打祝某的狗。祝某因此发怒,并将怒火撒在了张某身上,一阵拳脚将张某打成脾脏破裂。张某随即在医院通过手术切除了脾脏,并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事发后,祝某意识到自己冲动的错误,在张某住院治疗期间,掏出7万余元进行赔偿。他的辩护律师以他主动赔偿为由,建议法院对祝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祝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已通过家属赔偿了张某部分经济损失,因而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