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有瑕疵 业主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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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3:08 东方早报 | |||||||||
奚先生花10多万元装修新居,验收时发现工程公司非但没有按事先约定对房间进行空气检测,原先承诺所用的樱桃木夹板也被桦木取代。在与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奚先生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日前,市二中院终审判令工程公司向奚先生支付包括空气检测费、保洁费、夹板差价等在内赔偿款共计人民币3600余元。 2003年11月,奚先生与上海某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
2004年1月工程结束,房屋交付验收,奚先生实际支付装修工程款10.9万元。然而让奚先生失望的是,装修公司并未按事先承诺对装修房屋进行空气检测,为确保入住安全,奚先生只得自行委托有关环境监测中心对新居进行检测,支付了检测费1520元。 此外,奚先生还为确认樱桃木夹板的真伪支付了2600元鉴定费。 通讯员 吴艳燕 实习生 钦盈 早报记者 李燕 李道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