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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文化民工户口可迁主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3:31 重庆晚报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农民工户口迁主城由原大专文化程度降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市长王鸿举的提议下,高级技工等有突出贡献农民工迁主城将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高中文化可迁主城

  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并实际居住,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此前规定,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入户,必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条件。

  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突出贡献民工放宽条件

  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原《意见》(送审稿)规定要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才能迁户口。在6月29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王鸿举要求放宽对这类农民工的限制,只要有工作、有住房即可迁户口。

  对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配偶未随迁承包地可不退

  在主城区入户的农民工,其配偶、子女未随迁的,个人可不退回集体承包地;如全家随迁入主城区(主城区内小城镇除外),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五年全市新增城镇人口156.29万人,年平均增长31万人,其中主城区增长数约占全市三分之一。新政实施后,预计每年农民入城落户数量约有30至40万人。

  该《意见》8月1日起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渝农民工的户口迁移,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则上从严掌握。

  记者 李伟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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