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热极生悲成都高温夺两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持续高热天气酿成了悲剧。虽经医生尽力抢救,最终也未能挽救两名因高温而中暑的患者的生命。医生称,高温天气下的户外作业和有基础疾病的市民,在这段时间一定要警惕突发性中暑,“中暑者一旦出现意识障碍,抢救起来就非常困难。”

  一头栽倒在工地上

  17日下午4时许,太阳仍然火辣,中江来蓉的陈德辉和工友们一道出现在成都东郊的东光日化厂工地。4时45分,陈德辉刚刚将扛在肩头的几根废钢筋卸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面色苍白发紫,呼吸急促。工友们拨打了120救助,解放军452医院的医生迅速赶到了现场,在经过紧急现场处理后,陈德辉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室。一系列抢救手段都用上了,患者的状况没有得到丝毫的好转。昨日凌晨3时40分,43岁的陈德辉生命走到了终点。

  陈德辉的工友和家人目前最关心的问题是:“陈算不算因工死亡?能否获得工地方赔偿?”承包工地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事后才知道,陈德辉事发当天就患了感冒,曾告诉工友身上的汗排不出来,但没有向他报告,而是带病出工。之前他曾多次给工人交代过,身体不适要汇报,也可以自行安排休息。陈出工仅几分钟就发病了,应该说他承担不了好多责任。而同在该工地打工的陈德辉的亲友则称,陈德辉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的事,应该算工伤。

  就此,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工伤处李处长告诉记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可视同工伤。但李处长告诉记者,陈德辉究竟属不属于这条,应该由劳动部门来认定,若认定为工伤,那么他所在的单位应履行相关赔偿义务。

  体内高温烧坏内脏

  前天下午5点,家住成都琉璃场的57岁邓姓女性在家中突然昏迷,家人立即将其送到解放军452医院抢救。医生告诉记者,这名身体肥胖的女性送到医院时严重缺氧,已神志不清,体温竟高达42.3度,致使温度计的水银柱无法再往上升。抢救持续了45分钟,患者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介绍,邓某身患哮喘,且身体肥胖,抗热能力非常差。在高热的气温中,她体内的热量无法散发出去,在散热障碍下体温持续上升。体内的高温导致她的血管、心脏、肺等脏器严重损坏,最终酿成死亡。

  解放军452医院心血管病中心内科主任侯凡说,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的工人是最容易发生中暑的群体,此外,身患基础疾病的市民、老人和小孩也要特别注意避暑,一旦发生中暑,极易导致死亡。记者杨炯实习生王萌摄影杨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