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最低标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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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4: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任明勇 实习生肖跃东)昨天,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供养最低标准比原来略有提高。其中,都市经济发达圈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600元/年•人,渝西经济走廊不低于1400元/年•人,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圈不低于1200元/年•人。原来的稻谷供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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