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虚报价惹恼众游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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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4:31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姬仙果)旅游行程表上明确写着“野象谷索道费75元/人,属自费项目中的一项”,旅行中,却发现该景点费用只收40元/人,游客向组团出游的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要求退回多收取的费用时却遭到拒绝。昨日,市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他们在旅行时遇上的一件窝火事。 月初,市民张女士等6人去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报团出游。选中目标后,旅行社拿
“因为不想出游时带太多的钱,也没料到旅行社会虚报价格,我们就提前交了这笔自费项目费用。”张女士说。在旅途中,她们发现,其中一项自费项目———野象谷索道费预收的是75元/人,可实际上每人只应收40元。为回来便于和旅行社交涉,当时的导游还帮他们出具了证明。 几经交涉,旅行社还是拒不退还多收的钱,并称索道费指的是索道费加门票费。听到这一解释,张女士非常气愤地说:“快乐游变成了扫兴游,其实我们不在乎这点钱,关键是旅行社的解释纯粹是扭曲合同,他们做出这种颠倒是非的事,太气人了!” 昨日,该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行程表上写得不清楚,他们现在已经改正了。但不会给张女士等游客退款,因为所有的游客都是这样交费的。 对此,省旅游局投诉科称,如果当初旅行社和游客约定,野象谷景点的门票费不属于自费项目,而旅行社还要从自费项目中收取这一费用,那就属于重复收费,重复收费就应该退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