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下月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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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6: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张魁勇)《成都市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日前经省政府批准通过。在2006年8月底前,成都各区(市)县将完成国资监管、发展和改革、商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和园林管理、城市管理、文化共11个政府机构的改革。据介绍,这次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同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各区(市)县将本着“大稳定、小调整”思路,根据与市上相对应的原则设置政府机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和工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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