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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南京尚没有变更土地出让方式的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北京市国土部门对土地拍卖全面“冻结”,在住宅用地出让时均采用招标方式,据称此举是为平抑地价,从而控制房价“水涨船高”的趋势。南京会否借鉴北京的做法?开发商们又是怎样看待地块出让方式的变更呢?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据了解,北京市在最新一期的土地出让公告中,所有11幅住宅地块的出让方式全部为招标,此前则大都采用拍卖或者挂牌。该市国土部门解释说,拍卖会上开发商通常“不够
理性”,导致了天价地块的大量出现。当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时,相关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目前尚没有变更土地出让方式的计划,在发布出让公告时仍会延续过去的做法,即不对出让方式进行约束。根据南京市国土局的有关规定,土地出让过程中将依据应征买地的开发企业数量确定出让方式:如果仅有一家企业报名,则为底价拿地;出现两家企业报名应价,则采用书面竞价的方式;一旦出现三家及以上的开发企业应征买地,必须通过拍卖的方式决出胜者。

  据记者统计,在最近的三次土地出让会上,有四幅拍卖地块的竞价轮次都超过了30轮,最多的一幅地块竟然达到76轮。开发企业的一次次举牌也抬升了拿地的价码,其中一幅鼓楼区凤凰西街的商住用地从底价2亿元一路飙高至3.02亿元,涨幅超过50%,其余三幅拍卖地块的涨幅都在40%左右。城东一位参与过现场竞地的开发商表示,“冻结”拍卖确实可以扭转一些开发商不理性的拿地行为,但企业最担心的还不是拍卖现场的热烈气氛,而是出让过程中一些不良企业所制造的“杂音”。过去在地块正式出让前,一些拿地意向较强的企业往往会受到个别小公司的“骚扰”,要求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否则就会在土地出让时抬高价码,增加该企业的拿地成本。还有一些地产企业则被要求与某某公司联合开发,若不答应便要“走着瞧”。出于“花钱消灾”的思想,这些小公司往往能够遂愿,拿地的企业只好吃了个“苍蝇”。该人士认为,无论土地出让采用招标、挂牌还是拍卖的方式,主管部门应详细审核企业的背景、资质等信息,杜绝不良企业“鱼目混珠”。南京大学房地产信息研究中心秘书长葛扬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一种出让模式都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要避免非理性竞地局面的出现,关键在于完善整套出让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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