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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擅自给墙体“换色”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09 扬子晚报

  这几天,家住上海普陀区“世纪同乐”小区的居民发现,小区内的一幢居民楼的顶层外墙被刷成了淡蓝色。居民们猜测:这是物业要统一为小区更换外墙颜色,还是哪家住户恶作剧。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被刷成蓝色的外墙面在整片白色的居民楼群中显得异常突兀。居民张小姐说:“我们还猜想是物业要统一更换外墙颜色呢,但没有经过我们居民同
意,擅自更换好像也说不过去。”

  居民陈先生说:“我们整个小区外墙面统一为白色,视觉上比较协调。现在突然有一个楼层出现了蓝色,显然破坏了小区整体的视觉感受,如果要换的话应该整体都换。”

  到底是谁刷了墙?居民们开始四处打听。记者在该小区的社区论坛上看到了有关此话题的帖子,很多居民参与了“刷墙事件”的讨论。有居民反对,当然也有居民赞成,甚至有的居民还表示要效仿。一位居民说:“我们的外墙面已经很脏了,自己花钱去刷新未尝不可。外墙面应该属于业主所有。”

  不少居民还去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解。物业首先否定了“统一刷墙”的说法。其后,小区物业部门走访了该楼层的住户。

  原来,住在该楼层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十天前才搬进小区。夫妻俩对新环境非常满意,但唯一感觉有点缺憾是自家的阳台。由于住在顶楼,阳台长期受到风吹雨淋,因此墙体上留下了不少“岁月”的痕迹,这显然让新居减色不少。为此,户主就决定给墙体换“新装”,让工人把阳台的部分墙体刷成浅蓝色。

  看着粉刷一新的阳台,老夫妇非常满意,但他们没想到这会引起小区居民的热议。“我们想这是30多层的高层建筑,而且我们又住在顶层,墙体上新刷的颜色并不刺眼,即使刷了也不会有人留意,而且这房子是我们买下来的,理所当然认为外墙面也应该是自己家的。”这对老夫妇说。

  小区物业把小区居民的意见传达给了这对老夫妇,并向他们解释,当初售房时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有约定,居民不得擅自更改居民楼外墙颜色。这对老夫妇已表示,愿意和小区物业进行协商,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尽快结束这个“刷墙事件”。(据新闻晚报)

  链接外墙面所有权属全体业主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规定,商品房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该幢商品房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外墙面的使用权也属于该幢商品房的全体业主。但是,目前国家和各地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均未对开发商能否保留商品房外墙面使用权和屋面使用权作出明确规定,具体还要看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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