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首推政府立法协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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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4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我国首个区域性立法协作框架建立。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日前签署,一个体现地域特色,旨在实现政府法制资源共享的省际间立法协作机制正式运行。“当然,我们是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创新立法方式,决不是搞法律的‘独立王国’,”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志敏说。 按照框架协议,东北三省政府的立法协作将采取三种方式:对于政府关注、群众关
对政府间建立立法协作机制的探索,三省的人大也都表示了认可和鼓励。据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