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单位或群体参保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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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4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等7类单位或群体的参保政策。 《意见》明确,参保人员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符合规定的享受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建立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规范,不允许享受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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