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评出评选活动始于今年3月,15个“优秀公诉庭”同时评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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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8:3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林世钰)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建设,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和效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按照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评选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和15个“优秀公诉庭”,这是高检院公诉厅举办的首次评选公诉庭活动。 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分别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承办的吴斌等6人重大
与此同时,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承办的潘北京等3人抢劫、放火、盗窃案公诉庭等15个案件公诉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这次评选活动开始于今年3月,评选范围是全国检察机关2004年至2005年办理的公诉案件。为确保这次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高检院公诉厅成立了组织委员会,聘请院内外公诉和法学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经过严格评选申报参评的61起案件公诉庭,经过公诉厅初评、评审委员会评议和投票表决、组织委员会和高检院政治部审核、主管检察长审定等评选程序,最终产生了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和15个“优秀公诉庭”。 据悉,高检院公诉厅已就这次评选活动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报,要求充分发挥“十佳公诉庭”和“优秀公诉庭”的示范作用,认真研究解决通过这次评选暴露出来的出庭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公诉水平。 林世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