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争执中猝死妻儿索赔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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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8:5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老汉书写禁停“公告”
刘老汉家住大东区民贵家园小区,他家楼下的过道上,停放着一些业主的机动车。老汉的老伴儿告诉记者,“我老伴有心脏病,每晚停在楼下的车辆警报声搅得他心神不安……”为了摆脱这种折磨,6月6日一大早,刘老汉就拿着马扎和大白粉下楼,在马路空地上动手写下“禁停”标语———“车禁止停放”。小区两名保安见此情景,忙跑来要求老人停止“乱涂乱画”。物业保安赶过来时,刘老汉已写完了禁停“公告”。“公告”前停了一辆白色面包,后面停了一辆奔驰轿车。 停车争执闹出人命 就在这时,头天晚上停在老人楼下的奔驰轿车车主前来提车。“你是这个楼的居民吗?”老人问。“不是,我住别的楼……”车主回答。“那你停在别处吧……”刘老汉一脸严肃地说道。几句话顿时把奔驰车主惹火了:“我停了怎么啦?你有什么权利管我?”双方随即争吵起来。 刘老汉的老伴儿和儿子听到喊声,急忙跑过来劝阻。此时,刘老汉浑身颤抖,嘴唇发紫。老汉紧紧拽着奔驰车的车标,说啥也不肯让车主开车。车主的儿子将老汉抱到旁边后,就和父亲乘奔驰车调头离去。奔驰车刚刚开走,老人突然栽倒在地上,当邻居拿着救心丹赶下楼时,发现刘老汉已经不行了。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检查后,证实老人已经死亡。 状告车主索赔31万 刘老汉的妻子和儿子认为,老人之举属于合法维权行为。奔驰车车主随意停车的行为不当,其侵权行为使老汉的身体受到伤害,从而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刘老汉的妻儿已将诉状递交到大东区法院,要求奔驰车车主父子赔偿死亡赔偿金、伤葬费等16万元,同时还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法院已受理此案。摄影王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