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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让公众参与规章制定 避免为个别群体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2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李拉 实习生 周从翀 通讯员 邱创泓 李毅 龙晓林) 规章制定的全过程全部上网向公众公开。全国首部规范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地方政府规章——《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昨(18日)日,广州市法制办专门邀请来自美国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的专家以及国内多所高校的行政法专家在广州召开研讨会。会上,针对公众意见的公开程度、法制机构如何
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引发热烈讨论。

  【途径】

  提供便利让公众参与

  《办法》实施后,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将大为增加,可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等途径了解立法背景和框架,还创设了座谈会和公众论证会等方式。但是不少与会者提出,尽管参与途径增加了,但许多公众都会感觉没有过多时间、精力参加评论,因此在考虑公众参与方式设置上,应该尽量提供足够便利的途径让足够多的公众知晓并参与。

  美国专家niel:为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美国立法机构充分利用因特网,在网上设置列表让公众进行登记,一旦有新的规章制定计划,或者针对某一规章有新的意见,有关部门将根据列表向登记在册的公众发去信件,方便其了解最新情况并评论。此外,美国的法制机构还在网上开设聊天室,提供公众交流的平台。

  【平衡】

  避免为某一群体代言

  让公众参与规章制定能够更广泛地听取意见,但是,广东商学院副院长邓世豹教授就提出,“对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的矛盾,法制机构有什么机制和方法来进行平衡?以避免规章成为某一强势利益群体的意志表达。”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张国强表示,公众意见只是作为政府民主决策时的参考依据,作为监督和审核的法制机构会对这些意见公平对待,吸取其中合理、可行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而最终的决策还是由政府来平衡,“政府说了算”。

  niel:在美国规章制定的所有程序都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的文件都对公众公开,因此很难在利益上倾向于某一方。

  【透明】

  制定全过程上网公开

  《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让政府规章制定过程更加透明化,那么对于公众意见的吸纳、回应以及公开程度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透明程度。对此,《办法》中创设了电子卷宗的概念,对规章制定的全过程全部上网向公众公开,以供随时查阅。

  据介绍,法制办将在其官方网站上新设一个电子卷宗栏目,点击就可以浏览政府每一件规章的动态实时更新的立法卷宗材料。法制办将会在电子卷宗栏目中将各阶段的公告、草案文本、立法背景材料、公众意见和部门意见等材料公布。

  在预公开和草案征求意见的两个阶段,公众在网络上提出的意见会被及时进行公布,而在规章制定完成后,法制办也将把意见的吸纳情况以及不吸纳的理由等公布在网站上,让公众查阅。

  个例

  又讯 记者昨(18)日获悉,《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目前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即将出台。修改后的送审稿充分吸纳公众意见,不仅将关于先行赔偿制度的条款删除,还建立了首问负责制,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投诉应当先予受理。

  作为公众参与立法规章的实践项目,《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从去年底开始征求立法建议,到草案公布等阶段都采取公开程序,并在4月中旬召开了公众听证会(详见本报4月14日报道)。

  在会上,草案中提到的建立消费争议时由市场开办者先行赔付的制度可行性受到不少与会者的质疑,而在现在的送审稿中,记者发现该条款已被删除。对此,广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张国强表示,在听取公众意见后,起草人员也从该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考虑,认为其已涉及到民事诉讼领域,而且将责任归由市场开办者也不尽合理,因此删除了该条款。

  而对于此前草案中提到的市场监督管理由经贸、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15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有参会者就提出多部门管理会使市场开办者无所适从,出问题时不知该找谁。这个意见也被充分采纳,送审稿第47条明确了首问责任制,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应作好记录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应当先予受理,并负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张国强解释,鉴于市场监管是综合管理,设立首问负责制将确保公众不会“投诉无门”。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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